山東省2019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
發表時間:2019/6/20 瀏覽次數:19674 類別:新聞中心
山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于2019年4月29日印發魯信用辦〔2019〕5號《山東省2019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》的通知。 2019年是“工作落實年”。通知要求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,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認真組織實施,加快推進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項重點工作。 一、加快推進社會信用法規和制度體系建設 1.深入開展信用立法理論研究和實地調研,加快推進信用立法,按規定盡快提交立法流程,爭取年內出臺《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》。(省司法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負責) 2.組建山東省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,運用標準化手段,完善我省社會信用標準體系,推動各級各部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范有序發展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) 3.認真貫徹落實《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》,持續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,深化信用信息應用,全面構建信用聯合獎懲大格局,強力推進“誠信山東”建設。(各級人民政府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4.推廣信用承諾制度,規范信用承諾標準,優化信用承諾流程,拓展信用承諾應用場景,通過信用承諾加強信用約束,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,不斷優化營商環境。(各級人民政府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5.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管理制度,明確信用修復渠道,規范信用修復流程,拓展信用修復場景,加強信用修復監督管理,恢復和改善失信主體信用狀況,保障失信主體合法權益。(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二、有效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開水平 6.依托山東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,充分發揮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、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山東)對信用信息歸集、披露、應用的樞紐作用,加強與省有關部門的互聯互通、信息共享,不斷提高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的全面性、實時性和準確性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大數據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) 7.按照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新的數據標準,進一步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。(各級人民政府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8.完善“信用中國(山東)”網站服務功能,提供“一站式”查詢服務。統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標準,明確數據共享內容,規范數據更新辦法,提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與市、縣(區)級信用平臺的信息共享水平。(省發展改革委牽頭,各市參與) 9.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“信用中國(山東)”官網信息查詢、異議處理等機制,加強信息安全管理,切實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。(省發展改革委負責) 10.優化升級“山東省企業融資服務網絡系統”相關功能,為金融機構查詢公共信用信息提供支持,進一步提升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融資對接服務質效。(省大數據局、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三、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11.繼續健全完善重點行業、重要領域“紅黑名單”管理制度,明確“紅黑名單”認定標準、規范各領域紅黑名單的認定和退出。各類信用紅黑名單信息及時報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,在更大范圍內實施聯合獎懲。(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12.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,加強各部門的聯動配合。落實系列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,推動備忘錄涉及部門將聯合獎懲嵌入行政審批、市場監管、公共服務等信息系統和具體工作流程。完善聯合獎懲管理系統,建立健全聯合獎懲的跟蹤、監測、統計、反饋、評估機制。(各級人民政府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13.探索實施信用便企惠民“信易+”工程,積極拓展“互聯網+民生+信用”應用場景,推動出臺更多市場化、社會化激勵措施。(各級人民政府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四、深入推進重點領域誠信建設 14.全面推進政務誠信建設。深入開展政府責任導致的政府與企業糾紛案件的清理整治,督促相關市和部門加快糾紛案件處置力度,堅決杜絕“新官不理舊賬”問題。研究建立預防政府失信的長效機制,建立健全各級政府、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產生的信用記錄。(省發展改革委牽頭,各級人民政府、有關部門單位分別負責) 15.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。突出重點領域、重點人群、重點行為,加快建立個人誠信記錄,嚴格落實相關領域實名登記制度,規范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,建立個人信息安全防護機制,加強個人信息權益保護,嚴厲打擊非法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。(各級人民政府、有關部門單位分別負責) 16.推進行業協會商會信用體系建設。支持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發揮優勢,建立行業信用承諾、信用信息采集、信用評價等行業信用建設制度體系,開展行業自律,積極參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,擴大信用體系建設的覆蓋面和深入度,助推誠信山東建設。(省民政廳、省發展改革委負責) 17.穩步推進全省征信體系建設。推動銀行、證券、保險等金融業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。深入推進全省農村和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。發揮“政府+市場”雙輪驅動作用,支持有愿景、有實力的企業集團牽頭成立市場化征信機構,推動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符合條件的征信機構開放,引導本土征信機構做大做強。不斷深化征信宣傳教育和維權工作,充分發揮征信宣傳教育在推進誠信建設中的引領作用。(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18.全面推進城市信用體系建設,繼續開展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創建工作。以國家信用示范創建城市、省級信用示范創建城市為主體,樹立信用建設工作標桿,壓實城市信用體系建設主體責任,對標先進,查找不足,全面推進我省城市信用體系建設水平再上新臺階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,各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) 五、完善信用工作保障機制 19.調整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,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牽頭協調作用,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、落實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20.建立健全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機制,明確責任分工,充實人員力量。合理保障社會信用基礎設施建設、重點示范工程等經費需求。(各級人民政府,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21.深入開展“誠信建設萬里行”主題宣傳活動,充分發揮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的作用,組織開展各類誠信主題宣傳教育活動,解讀政策文件,普及信用知識,發布信用工作動態,深入挖掘新聞線索和典型案例,在全社會大力營造“知信、用信、守信”的良好氛圍,切實增強全社會的誠信意識。(各級人民政府、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分別負責) |